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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来源:合肥妇科网 发布时间:2021-01-01

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是社保的一部分,是投保人享有的福利待遇。如今,全民保险意识提高,对于有生宝宝计划的夫妻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生育保险了。我符合申请生育保险的条件吗?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怎么办?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相信这些都是合肥市民关心的问题。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针对这些疑问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合肥市民有所帮助。
 
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详情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参保人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
 
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额度是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报销比例包含三个方面: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三、特殊条件
 
1、之前交了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付,但是目前离职状态,保险暂停缴付,不可以参保。
 
2、女方没有参保,男方有参加,要根据女方是否符合参保条件来判断可否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额度也会不同。
 
四、生育保险保险范围
 
参保职工按计划分娩后,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器、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五、生育保险报销必备材料:
 
(一)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二)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三)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四)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 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六)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①手术证明、②费用凭据。
 
六、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二)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三)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四)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七、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查询/办理)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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