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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在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
来源:合肥妇科网 发布时间:2021-12-13

避孕药在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
避孕药在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合肥妇产医院的妇科医师指出,有些女性朋友,在服用避孕药后会出现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等。所以无论是哪一种避孕药,都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下面是合肥妇科医院的妇科医生详细的介绍。
 
合肥妇科医院的妇科医师指出如下情况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1、有高血压的妇女不能使用。
 
2、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3、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好不要使用。
 
4、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因为避孕药在肝脏内代谢,经肾脏排泄。
 
5、患心脏病伴心功能不良的妇女,因为避孕药使体内水、钠潴留,加重心脏负担。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
 
7、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
 
8、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故过去月经过少者好不用。
 
9、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患者不能使用,以免加重病情。
 
10、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避孕药还能进入乳汁,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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