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是指在怀孕早期不用手术、而用服药的方法而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流产方式。合肥人流医院人流专家提醒,药流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非常容易对女性身体产生伤害,需要女性谨慎选择。
哪些女性可以选择药物流产
1、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2、停经在49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哪些情况下不能做药流?
1、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病患者不能做药物流产。
2、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女性不能做药物流产。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不宜做药物流产。
4、可疑宫外孕者不宜做药物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