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妇科网

免费健康咨询>>
合肥妇科网 > 合肥产科 > 分娩期 > 剖宫产术 > 哪些情况孕妇需要接受剖腹产

哪些情况孕妇需要接受剖腹产
来源:合肥妇科网 发布时间:2023-03-16

合肥剖腹产医院的产科医生介绍,现在选择自然分娩的人很多,但是有些情况必须要进行剖腹产,那么哪些情况孕妇需要接受剖腹产呢?下面就让合肥妇产医院的产科专家来介绍一下。
 
哪些情况孕妇需要接受剖腹产?
 
母体方面:
 
1、孕妇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阻碍产道时;
 
2、孕妇为35岁高龄产妇;孕妇生殖道受到感染;
 
3、孕妇有两次以上胎死腹中,婴儿死亡和不良产科病史;
 
4、孕妇以前因子宫颈闭锁不全面接受永久性缝合手术者,适宜剖宫产;
 
5、孕妇曾有过骨盆骨折或罹患小儿麻痹,其骨盆会变形而变狭窄,需剖宫产;
 
6、孕妇以前曾做过子宫的手术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子宫切开术或子宫成形术,自然分娩时,阵痛可能会使子宫刀疤处裂开,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剖宫产较安全;
 
7、孕妇罹患高血压,经催生不成时,宜剖宫产;产程迟滞;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破裂、前置血管等出血,不但危及母亲而且也危及胎儿的生命,宜赶紧剖宫产;
 
8、孕妇外伤:如腹部外伤、枪伤、车祸意外伤害,皆可能伤及胎儿,需紧急剖宫产来抢救胎儿。
 
胎儿方面:
 
1、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胎儿窘迫,胎心音发生变化或胎儿缺氧,出现胎便;
 
2、胎儿过重: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时,如经阴道分娩常会发生难产、胎儿外伤,采取剖宫产较安全;
 
3、胎儿过小:胎儿预估体重小于1500克时,剖宫产较安全;多胞胎;
 
4、胎儿畸形;
 
5、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时。

上一篇:剖腹产伤口多久愈合

下一篇:14个指标告诉你必须剖腹产

剖宫产术相关文档

剖宫产术图文推荐